9月28日,是一年一度的教師節,在這個特別的日子裡,你是否想起某位曾站在身後,一直為你加油打氣的老師呢?是他們的陪伴與付出,讓我們能更堅定的往目標邁進!現在只要在社群平臺撰寫貼文,發表對老師最真摯的感謝,就有機會帶走誠品禮券喔!
9月28日,是一年一度的教師節,在這個特別的日子裡,你是否想起某位曾站在身後,一直為你加油打氣的老師呢?是他們的陪伴與付出,讓我們能更堅定的往目標邁進!現在只要在社群平臺撰寫貼文,發表對老師最真摯的感謝,就有機會帶走誠品禮券喔!
—————————————————— 獲獎帳號與領獎方式 —————————————————
江*諺
施*汝
陳*羽
Wh***-**** Wu
An*** ***ng
Pei-***** ****y Lin
P** *u
Jos*** ****nic
ver*********20
an******66
st***._**w
ni*.***g
c**_****.******ram
im*********_****02
vi***___**24
✦ 領獎方式
得獎人於 113 年 10 月 1 日(星期二)中午 12:00 前,寄信至承辦單位-
方成事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信箱 alicelin@favula.com
並於信件主旨標明:教育部敬師徵文活動領獎,
回復得獎人資訊。獎品將於 113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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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獎方式
得獎人於 113 年 10 月 1 日(星期二)中午 12:00 前,
寄信至承辦單位-方成事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信箱
alicelin@favula.com
並於信件主旨標明:教育部敬師徵文活動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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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規範 ———————————————————————
① 參加者在活動期間內,於個人頁面進行心得文章創作,次數僅限 1 次。
參加者應擔保其作品內容為正面觀感,無使用AI生成或輔助生成、並不得涉及抄襲、引用、
嘲諷、色情、血腥暴力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內容,無侵犯智慧財產權、其他權利等之
情事。若因內容不當、違法或接獲抗議之情事及疑慮,承辦單位得撤銷該作品參加與獲選
資格,且不另行通知,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② 作品如獲選,作品應為參加者本人「原創」作品,為個人單獨擁有完整所有著作權之著作,
未曾授權他人、與他人無契約上之限制,未利用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無不法侵害
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且無其他違法情況。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對參加者之作品
不負智慧財產權、肖像或其他權利之審查責任,參加者應自行檢查確認,如發生法律責任皆
屬參加者個人行為,概由參加者自負全責。
③ 若參加者違反活動規範而致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損害或被第三人請求賠償時,參加者
應賠償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因此所受一切直接及間接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對第三人之
賠償、和解金、律師費用等)。
④ 參加者應擔保不得對本活動、指導單位、承辦單位、其他參加者發表不當或不法內容或其他
任何影響本活動進行之行為,經檢舉或經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發現參加者有任何直接或間接,
以不正常或不當之手法進行,影響本活動公正性或正常運作之行為,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
有權取消其參加及獲選資格,並追究法律責任。
⑤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後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將供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確認得獎者身分、進行
相關聯繫、從事行銷活動、辦理獎項寄出等目的(以下簡稱「蒐集目的」),於中華民國
領域及蒐集目的存續期間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不會將個人資料揭露予
第三人或用於蒐集目的以外之其他用途。參加人應保證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未有
冒用或盜用之情事;如有虛偽不實、提供不完整等情事,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得獎
權益,亦不會遞補得獎名額。
⑥ 得獎者須簽署受獎收據。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若得獎者無法履行,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有異議。得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
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概與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
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⑦ 得獎公告日期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公告時,承辦單位將於該不可抗力因素消滅後辦理公告。
⑧ 本活動獎品不得要求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⑨ 本活動獎品悉以實物為準,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承辦方有權以其他
等值商品替代。
———————————————— 活動規範 ————————————————
① 參加者在活動期間內,於個人頁面進行心得文章創作,
次數僅限 1 次。參加者應擔保其作品內容為正面觀感,無使用AI生成
或輔助生成、並不得涉及抄襲、引用、嘲諷、色情、血腥暴力或
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內容,無侵犯智慧財產權、其他權利等
之情事。若因內容不當、違法或接獲抗議之情事及疑慮,承辦單位
得撤銷該作品參加與獲選資格,且不另行通知,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② 作品如獲選,作品應為參加者本人「原創」作品,為個人單獨擁有
完整所有著作權之著作,未曾授權他人、與他人無契約上之限制,
未利用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無不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
其他權利之情事,且無其他違法情況。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對參加者
之作品不負智慧財產權、肖像或其他權利之審查責任,參加者應
自行檢查確認,如發生法律責任皆屬參加者個人行為,概由參加者
自負全責。
③ 若參加者違反活動規範而致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遭受到損害或被
第三人請求賠償時,參加者應賠償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因此所受
一切直接及間接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對第三人之賠償、和解金、
律師費用等)。
④ 參加者應擔保不得對本活動、指導單位、承辦單位、其他參加者
發表不當或不法內容或其他任何影響本活動進行之行為,經檢舉
或經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發現參加者有任何直接或間接,以不正常
或不當之手法進行,影響本活動公正性或正常運作之行為,
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及獲選資格,並追究法律責任。
⑤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後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將供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
確認得獎者身分、進行相關聯繫、從事行銷活動、辦理獎項寄出等
目的(以下簡稱「蒐集目的」),於中華民國領域及蒐集目的存續
期間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不會將個人資料揭露予
第三人或用於蒐集目的以外之其他用途。參加人應保證所提供之個人
資料均為真實,未有冒用或盜用之情事;如有虛偽不實、提供不完整
等情事,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得獎權益,亦不會遞補得獎名額。
⑥ 得獎者須簽署受獎收據。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
代理人同意書。若得獎者無法履行,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有異議。
得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概與
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
之規定辦理。
⑦ 得獎公告日期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公告時,承辦單位將於該
不可抗力因素消滅後辦理公告。
⑧ 本活動獎品不得要求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⑨ 本活動獎品悉以實物為準,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時,
承辦方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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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獎方式
得獎人於 113 年 10 月 1 日 (星期二) 中午 12:00 前,
寄信至承辦單位-方成事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信箱
alicelin@favula.com
並於信件主旨標明:教育部敬師徵文活動領獎,
回復得獎人資訊。
獎品將於 113 年 10 月 9 日(星期三)寄送。
————————— 活動規範 —————————
① 參加者在活動期間內,於個人頁面進行心得文章創作,
次數僅限 1 次。參加者應擔保其作品內容為正面觀感,
無使用AI生成或輔助生成、並不得涉及抄襲、引用、
嘲諷、色情、血腥暴力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
內容,無侵犯智慧財產權、其他權利等之情事。
若因內容不當、違法或接獲抗議之情事及疑慮,承辦
單位得撤銷該作品參加與獲選資格,且不另行通知,
參加者不得有異議。
② 作品如獲選,作品應為參加者本人「原創」作品,
為個人單獨擁有完整所有著作權之著作,未曾授權他人、
與他人無契約上之限制,未利用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或
其他權利、無不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且無其他違法情況。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對參加者之
作品不負智慧財產權、肖像或其他權利之審查責任,
參加者應自行檢查確認,如發生法律責任皆屬參加者
個人行為,概由參加者自負全責。
③ 若參加者違反活動規範而致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遭受
到損害或被第三人請求賠償時,參加者應賠償指導單位
及承辦單位因此所受一切直接及間接損害(包括但不限
於對第三人之賠償、和解金、律師費用等)。
④ 參加者應擔保不得對本活動、指導單位、承辦單位、
其他參加者發表不當或不法內容或其他任何影響
本活動進行之行為,經檢舉或經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
發現參加者有任何直接或間接,以不正常或不當之
手法進行,影響本活動公正性或正常運作之行為,
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加及獲選資格,
並追究法律責任。
⑤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後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將供指導
單位及承辦單位確認得獎者身分、進行相關聯繫、
從事行銷活動、辦理獎項寄出等目的(以下簡稱
「蒐集目的」),於中華民國領域及蒐集目的存續期間
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不會將個人
資料揭露予第三人或用於蒐集目的以外之其他用途。
參加人應保證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未有冒用
或盜用之情事;如有虛偽不實、提供不完整等情事,
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得獎權益,亦不會遞補得獎
名額。
⑥ 得獎者須簽署受獎收據。若為未成年人,應檢附戶籍
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得獎者無法履行,
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且不得有異議。得獎者參加本活動
而需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概與指導
單位及承辦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
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⑦ 得獎公告日期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公告時,
承辦單位將於該不可抗力因素消滅後辦理公告。
⑧ 本活動獎品不得要求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⑨ 本活動獎品悉以實物為準,如遇缺貨或不可抗力之因素
無法提供時,承辦方有權以其他等值商品替代。
✹徵文日期
113 年 7 月 1 日(星期一)起至 8 月 23 日(星期五)中午 12:00 止。
✹徵文對象
符合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個人皆可參賽。
✹徵文內容
50 字以上,以「老師教我的事」為題撰寫文稿,並請以繁體中文創作。
✹參加辦法
步驟 1 ▶︎ 於社群平臺(臉書FB、Instagram),
用貼文方式寫下以「老師教我的事」為題的文稿(50字以上)。
步驟 2 ▶︎ 貼文設定為「公開」(發文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止),
加上Hashtag「#老師教我的事教育部徵文活動」
步驟 3 ▶︎ 將真實姓名、發文截圖寄至業務信箱:alicelin@favula.com
完成以上步驟,即符合徵選資格!
*凡年齡未達 13 歲,無臉書及 IG 帳號者,
可將文稿寄信至業務信箱:alicelin@favula.com,
提供「真實姓名、就讀學校、發文者名稱(可用暱稱,
也可用真實姓名)、發文內容」由承辦單位協助發文。
*請保留貼文截圖,以利核對兌獎資格(請勿以限時動態方式呈現)
✹獎項
誠品禮券壹仟圓整,共十五名。
對本活動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旨揭承辦單位 ─ 方成事股份有限公司詢問
聯絡電話 02-7751-5324#207
✹評選辦法
本活動分為二階段,第一階段由承辦單位評選,
真摯度 20%、內容結構 20%、文字表達及流暢度 30%、符合徵文主題30%,
總分達 80 分以上者,進入第二階段徵選。第二階段,由專業寫作者進行評選,
從中評選出 15 名,為本次得獎者。
注意事項|
(一)欲參加本活動者,請先詳細閱讀活動辦法,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本
活動辦法。教育部保有活動調整、增刪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皆以
活動單位之解釋及對本活動的最終決策結論為準。
(二)得獎者如未於活動時限內提供相關聯繫資料,將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亦不會遞補得獎名額。
(三)凡參賽者須同意本徵文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抄襲、冒名、假冒、
參賽作品非參賽者之創作、侵犯著作權法或違反相關規定等其他
不法情事,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得獎者
除須繳回獎項外,如有致損害於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或其他任何
第三人,亦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四)得獎之參賽作品應無償授權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不限時間、
次數、地域及方法等非營利利用。
✹徵文日期
113 年 7 月 1 日(星期一)起至 8 月 23 日(星期五)
中午 12:00 止。
✹徵文對象
符合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
之個人皆可參賽。
✹徵文內容
50 字以上,以「老師教我的事」
為題撰寫文稿,並請以繁體中文創作。
✹參加辦法
步驟 1 ▶︎ 於社群平臺(臉書FB、Instagram),
用貼文方式寫下以
「老師教我的事」為題的文稿
(50字以上)。
步驟 2 ▶︎ 貼文設定為「公開」
(發文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
止)加上Hashtag「#老師教我的事
教育部徵文活動」
步驟 3 ▶︎ 將真實姓名、發文截圖寄至業務信箱:
alicelin@favula.com
完成以上步驟,即符合徵選資格!
*凡年齡未達 13 歲,無臉書及 IG 帳號者,
可寄信至業務信箱:alicelin@favula.com,
提供「真實姓名、就讀學校、發文者名稱
(可用暱稱,也可用真實姓名)、發文內容」
由承辦單位協助發文
*請保留貼文截圖,以利核對兌獎資格
(請勿以限時動態方式呈現)
✹獎項
誠品禮券壹仟圓整,共十五名。
✹活動網站
對本活動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旨揭承辦單位 ─
方成事股份有限公司詢問,聯絡電話 02-7751-5324#207
✹評選辦法
本活動分為二階段,第一階段由承辦單位評選,
真摯度 20%、內容結構 20%、文字表達及
流暢度 30%、符合徵文主題30%,
總分達 80 分以上者,進入第二階段徵選。
第二階段,由專業寫作者進行評選,
從中評選出 15 名,為本次得獎者。
注意事項|
(一)欲參加本活動者,請先詳細閱讀活動辦法,參加本活動者
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教育部保有活動調整、增刪之
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皆以活動單位之解釋及對本活動的
最終決策結論為準。
(二)得獎者如未於活動時限內提供相關聯繫資料,將視同放棄
領獎資格,亦不會遞補得獎名額。
(三)凡參賽者須同意本徵文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抄襲、冒名、
假冒、參賽作品非參賽者之創作、侵犯著作權法或違反
相關規定等其他不法情事,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得取消
其參賽及得獎資格,得獎者除須繳回獎項外,如有致損害
於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亦應負一切
民刑事責任。
(四)得獎之參賽作品應無償授權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
不限時間、次數、地域及方法等非營利利用
✹徵文日期
113 年 7 月 1 日(星期一)起至 8 月 23 日(星期五)
中午 12:00 止。
✹徵文對象
符合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個人皆可參賽。
✹徵文內容
50 字以上,以「老師教我的事」為題撰寫文稿,並請以繁體
中文創作。
✹參加辦法
步驟 1 ▶︎ 於社群平臺(臉書FB、Instagram),
用貼文方式寫下以「老師教我的事」為題的文稿
(50字以上)。
步驟 2 ▶︎ 貼文設定為「公開」
(發文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31 日(星期四)止)
加上Hashtag「#老師教我的事教育部徵文活動」
步驟 3 ▶︎ 將真實姓名、發文截圖寄至業務信箱:
alicelin@favula.com
完成以上步驟,即符合徵選資格!
*凡年齡未達 13 歲,無臉書及 IG 帳號者,
可將文稿寄信至業務信箱:alicelin@favula.com,
提供「真實姓名、就讀學校、發文者名稱(可用暱稱,
也可用真實姓名)、發文內容」由承辦單位協助發文。
*請保留貼文截圖,以利核對兌獎資格
(請勿以限時動態方式呈現)
✹獎項
誠品禮券壹仟圓整,共十五名。
✹活動網站
對本活動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旨揭承辦單位 ─
方成事股份有限公司詢問,聯絡電話 02-7751-5324#207
✹評選辦法
本活動分為二階段,第一階段由專業寫作者評選,
真摯度 20%、內容結構 20%、文字表達及流暢度 30%、
符合徵文主題30%,總分達 80 分以上者,進入第二階段,
參與抽獎。
注意事項|
(一)欲參加本活動者,請先詳細閱讀活動辦法,
參加本活動者視為同意本活動辦法。教育部保有
活動調整、增刪之權利,如有任何爭議,皆以
活動單位之解釋及對本活動的最終決策結論為準。
(二)得獎者如未於活動時限內提供相關聯繫資料,
將視同放棄領獎資格,亦不會遞補得獎名額。
(三)凡參賽者須同意本徵文活動之各項規定,如有抄襲、
冒名、假冒、參賽作品非參賽者之創作、侵犯著作權法
或違反相關規定等其他不法情事,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
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得獎者除須繳回獎項外,
如有致損害於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
亦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四)得獎之參賽作品應無償授權指導單位及承辦單位,
不限時間、次數、地域及方法等非營利利用